2024年9月,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。原告是王先生和另外两个人,被告是赵某——一个没有留学中介资质、却向他们每人收了十几万元的人。
2020年,赵某通过微信告诉王先生,有一个法国一年制EMBA项目,“不需要出国”,在家上网课就能完成,费用17.8万元,“保证拿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”。王先生信了。2020年8月转账17.8万元,随后按要求上网课、修学分,2021年7月完成论文,2022年5月收到法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(RNCP)的文凭。
然后卡在了认证这一步。
王先生发现赵某不具备留学中介资质,要求退款。赵某推脱,王先生把他告上法庭。法院的认定落在合同义务上:赵某履行了协助入学和学习的义务,但“未能及时履行学位证书留服认证的合同义务,致使王先生等人无法实现缔约目的”。判决赵某向三人返还本金及利息,三人合计超过50万元。
同一个时间线上,杭州的杨先生走了另一条路。2024年,他通过中介花11.5万元拿到了乌克兰苏梅国立师范大学的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,全程没有出过国,一节课也没有上过。他收到的是留服中心的暂不予认证通知书。记者联系中介公司中佑教育发展(湖北),对方说认证“还是待定状态,是因为他是线上学习导致”。杨先生说,线上的课也都没有上过。天眼查显示,这家公司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,杨先生向湖北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后得到的反馈是:登记地址已经无人办公,“公司已经跑了”,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。
先说一句硬话。把一段已经关闭的疫情特殊政策包装成“不出境也能认证”的通道,收取十几万到二十万的中介费,是虚假宣传,是合同欺诈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声明写得很清楚:通过跨境远程学习方式获得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证书,“一直不在学历学位认证范围内”;疫情期间的特殊认证规则“仅针对受疫情影响被迫由面授课程转为线上学习的情况,从未将跨境远程纳入认证范围”。留服中心在结合公安机关通报后进一步指出,仍有中介“混淆、曲解”这一规则,“谎称不需出境学习可通过认证,虚构学习经历,伪造申请材料,情节严重者甚至构成诈骗”。没有任何“学历需求真实存在”“落户政策太紧”的理由可以为这件事辩护。分析这条链条为什么能运转,是为了让下一个在社交媒体上刷到“不出境拿硕士”广告的人,在转账之前知道自己在买什么。
新京报在2025年7月做了一轮暗访。一家叫“青山教育”的机构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文案是这样开头的:“你是否刚需用途?如体制内或国企晋升、大城市落户、考公考编等,必须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?你是否两年内无法达到180天以上的出境时间?是否没空备考雅思、托福等语言成绩,无法听懂外语授课?”
这段文案精准地命中了三件事:学历用途是刚性的,出境时间是凑不出来的,语言考试是考不过的。三个条件同时成立的人,看到“不需要出境、没有语言要求、4个月拿留服认证”的承诺时,很难不动心。
价格是“6位数”。当记者问具体是哪所学校,青山教育拒绝透露,只说是“东南亚一所印尼的私立学校,没有QS排名”,“具体学校的名字不能透露,因为担心泄露出去的话,会遭到同行举报”。中介自己承认这所学校“没有什么含金量”,专业“随机不接受指定”。另一家叫“纽文教育”的机构报价20万元,最快2个月,学校是“中亚的一所公立大学,没有QS排名”,承诺“先出留服认证以后才付款”。
链条的核心操作,一个中介人员对记者说得很直白:“入学和毕业时间在疫情那3年时间,就是2020至2023年之间”。另一个中介在催促下单时说:“这个项目已经在收紧阶段,物以稀为贵,机会越来越少,只会涨价不会降价的,我们计划年底就全部收尾了”。
这段话里有两个关键词。“疫情那3年”是这条链条唯一的技术依据,“年底就全部收尾”是它的销售策略。中介不需要伪造认证规则的存在,只需要把规则里的适用条件拿掉。留服中心说的是“受疫情影响被迫由面授转为线上”可以按特殊规则处理;中介卖的是“全程线上、全程不出境”也能认证。这两句话之间的距离,就是18.5万元到20万元的差价。
中间层的“合作”关系是这条链条最脆弱的地方。青山教育不敢说学校名字,理由是怕被同行举报;中介自己承认学校“没有含金量”。一个经得起查的项目不需要把学校名字藏起来,一个经不起查的项目,藏起来的恰恰是消费者唯一能用来核实的东西。
终端是那些已经把钱付出去的人。王先生拿到了RNCP文凭,认证失败了。杨先生拿到了乌克兰的学位证,认证状态是“暂不予认证”,中介公司已经跑了。学威国际研究院的学员付了13万元上了两节课,机构人去楼空,学员超过千人,分布在10多个城市,学费上亿元;有学员反映,自己“半年了,还不是武康大学的在册学生”。学威在明知不可能发放学历的情况下与海外院校“合作”,自行授课涉嫌超范围经营;与其合作的马来西亚亚洲城市大学早在2022年3月就撤销了授权,招生广告仍然挂在官网上。
为什么这条链条能在几年里反复运转。
需求端的刚性是真实的。落户积分、体制内晋升、考公考编,这些场景对硕士学历的要求是硬性门槛。青山教育的广告文案之所以有效,是因为它问的每一个问题都是很多人的真实处境。当一个人卡在“必须有硕士”和“没有时间备考或出境”之间时,一个承诺“几个月拿认证”的选项就有了入口。
信息差不在政策是否存在,而在政策适用于谁。留服中心的规则是公开的,武汉法院的判决书里也引用了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》第45条第6款:“通过函授、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,不在中留服的学历认证范围”。规则一直在那里。中介做的事情,是把规则里的“被迫转线上”和“全程线上”之间的区别模糊掉。消费者听到的是“疫情期间线上也能认证”,中介卖的是“全程线上也能认证”。
违法成本在链条的不同位置是不对称的。武汉的赵某没有留学中介资质,法院判了退款,他在庭审中说的是“愿意协商,给予经济补偿或者其他解决方案”。学威的负责人邹某某在机构停课后“一直处于回避状态”,办公室关门,线上招生仍在继续。杨先生面对的中介公司已经被列为被执行人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“公司已经跑了”。当一家中介在收够钱之后选择注销或失联,单个消费者追回损失的路径会变得很长。机构在关停之前赚到的钱已经落袋,判决书能追回的取决于被告名下还有没有可执行的财产。
平台的审核和监管的节奏之间存在时差。留服中心在2026年5月发布提醒之后,类似的广告并没有在同一时间从所有平台上消失。中介的整个销售周期——从投放广告、催促下单到收款——往往就在这段没有覆盖的窗口里完成。
最直接的经济损失落在消费者身上。王先生付了17.8万元,杨先生付了11.5万元,学威的学员有人付了13万元只上了两节课。武汉的判决支持了全额退款,但退款的前提是被告有可执行的财产。杨先生面对的中介公司已经被列为被执行人,执行金额12.5万元,而他付出去的是11.5万元,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。
时间成本的损失比金钱更难追回。王先生2020年8月付款,2022年5月收到毕业证,认证受阻,2024年9月案件开庭,判决生效之后才能进入执行程序。四年多的时间过去,那张文凭在落户或晋升的时间窗口里可能已经失去了原本的意义。杨先生的学位是2024年拿到的,到2026年10月仍然处于“暂不予认证”的状态。学历的价值和年龄、职业阶段绑定,延迟兑现本身就在折损它。
合法经营者同样在被消耗。正规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、有资质的留学中介,需要向客户解释为什么他们的项目“可以认证”而那些低价速成的“不行”。留服中心专门在声明里提到中介“混淆、曲解”政策,说明这条灰产已经对认证体系的公信力构成了需要公开回应的干扰。更隐蔽的一层落在那些按规矩走完流程的人身上:花了两年备考联考、或者正经出境读了一年书的人,和一个付了十八万、上了几个月网课的人,拿到的是同一个“硕士”标签——直到认证环节把后者筛掉。灰产卖的是“跳过筛选”的承诺。承诺落空的时候,买捷径的人损失的是一笔钱,认真走完流程的人已经为这个标签付出了真实的时间,而标签本身的可信度在两端同时被稀释。
三个信号可以对照。
对方承诺的“不出境拿认证”,依据的是哪一条规则?如果中介说不出具体的政策文号、适用时间段和适用条件,只反复强调“疫情期间可以”,这句话本身就值得停下来。留服中心的规则从来没有把跨境远程学习纳入认证范围,疫情期间的特殊规则针对的是被迫转线上的面授学生。
学校有没有备案,项目在不在认证名单里?中介拒绝透露学校名字、只说是“没有QS排名的私立学校”,这个行为本身就是一条警示。付款之前,去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查学校,去留服中心查项目。查不到的东西,不要用“对方说在名单上”来代替。
合同里写的是“协助办理认证”,还是“保证认证通过,否则全额退款”?武汉的判决之所以支持全额退款,前提是赵某在沟通中做出了“拿不到认证全额退费”的承诺,法院据此认定退款条件成立。口头承诺在法庭上的效力取决于证据,书面条款的位置决定了退款主张能不能成立。杨先生的合同里有没有这一条,是他接下来走法律途径能不能拿回钱的关键变量之一。
近真商学在《商业暗流》里记录这类案例,是因为这条链条最让人难受的地方在于时间差。中介在政策窗口关闭之前把钱收走,消费者在认证被拒之后才开始读规则。规则一直在那里,只是被放在了转账完成之后才被翻到的地方。赵某的案子判了,王先生拿回了17.8万元。杨先生的中介公司已经跑了,他还在收集证据。判决书能解决的是有被告、有合同条款、有可执行财产的案子。解决不了的那部分,靠的是在付款之前,把“不出境”这三个字后面的条件看清楚。